江苏液化天然气项目合资经营合同在京签署

2009年3月12日 ─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、太平洋油气有限公司、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江苏液化天然气(LNG)项目合资经营合同,共同建设并营运江苏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。三方分别持有合资公司55%、35%和10%的股权。

江苏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由人工岛、液化天然气接收站、码头栈桥及海底管道组成,一期工程投资约60亿人民币。人工岛上建设的液化天然气专用码头,可以停靠世界上最大的26.7万立方米LNG运输船。

此外,项目分两期建设,一期规模为年处理350万吨液化天然气,年平均提供48亿立方米天然气;二期规模增至处理650万吨液化天然气,年均供气87亿立方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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